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GB/T 50378-2014》中第3.2节 给出了星级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 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 。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 、Q2 、Q3 、Q4 、Q5 、Q6 、Q7 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 按表3.2.7取值。

插图-绿色建筑.PNG

注:1 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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